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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6土地制度

  假设有一个名叫张三的农民,经过隋末唐初的战乱年代,他世代居住的村庄毁于战火之中,由于战争的原因,妻子和儿子在一次逃跑中走散了,偏偏祸不单行,老父亲老母亲也不知道去哪里了。

  唐朝建立后,为了充实国库,积蓄民力,进行了一系列的土地改革,张三同志获得了当地政府分给他一百亩土地,其中二十亩被成为永业田,为什么会有这种称呼呢?

  它是跟口分田相对而言的,永业田是他可以祖辈辈流传下去的,他可以在这二十亩土地上盖房子,种桑树,一般来说,一座房子可以使用几十年,

  不用担心自己死了之后房子被政府收回去,可以放心的把它传给自己的儿子,桑树也是同样的道理,一颗桑树成长期三四年,活个几百年是没有问题的,后代也可以世世代代在这里缫丝养蚕,这算是祖业。

  等到农民张三年纪大了,身体也不灵活了,种不了那么多的地,政府就从剩下的八十亩土地中收回一部分,再等到张三过世后,这八十亩土地会被当地政府全部收回,只留下二十亩永业田传给张三的子孙。

  张三在得到土地之后就开始了辛勤的劳作,几天后,他那在战火中失散的妻子找回来了,于是,两个人一起耕种土地。

  生活越来越好,日子也有了盼头,最重要的是,他的父亲也回来了,两个人种植一百亩土地或许还有些紧张,三个人则刚好可以。

  过了几天,他的母亲也回来了,这可是一件喜忧参半的事,喜的是母亲健在,忧的是多余了一个劳动力,四个人耕耘一百亩地还是有些浪费人力了。

  政府自然会想到这个问题,多分配一亩地给他们,唐朝的法律规定,一户人家三人以下分配一百亩土地,三人以上每增加一人就多分配一亩土地。

  说完了张三家,我们来说说他的邻居李四,这个李四是一个中年女人,唐朝的法律规定,女人是不可以拥有土地的,因为在封建社会,女人是附属于男人的,她和他的丈夫共享那一百亩土地。

  但是很不幸,这个李四前两天刚死了丈夫,这下就麻烦了,她是不是连一亩土地都没有了呢?没有土地种植粮食,她怎么能够生活的下去呢?

  政府也做出了人性化的规定:对于寡居的人,可以分配给她们三十亩土地,如果她上面还有一个残疾的公公,还可以额外增加四十亩的土地。

  现在我们来看看张三的另一个邻居王五,不同于张三的农民身份,这个王五是一个做生意的人,也就是工商业者,政府对于这种人也非常的照顾,分给他们五十亩土地,其中十亩是可以世代流传的永业田,四十亩是口分田。

  说到这里可能有些人会疑惑,为什么农民分了一百亩地,商人分了五十亩地,我还说是对他们“照顾”呢?

  有些对历史略懂一二的人会说,封建社会嘛,以农为主,对工商业者有歧视,所以分给他们的土地比较少。

  这话只说对了一半,农民跟商人不一样,他是完全以土地为生的,而商人的主业是做买卖,并不需要那么多的土地,而且他们也没有那么多的时间和精力去耕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