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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冬季已过,立春至。

    崇城的农夫们忧心的看着主君再次出兵,心中纷纷挂上了忧愁。

    从武丁时期开始,崇城就是殷商最大的征兵地,世袭侯爵的崇侯连年征战不休,从未有过败绩,但近些年来着实有些频繁,就连崇城本地对战争早已习以为常的人,也开始忧心起来。

    前些年,刚刚打完鬼方又和戎狄来了一场,紧接着就是邛国叛乱,还没缓过气来又和西岐打了一仗,要不是朝歌调停,崇城是真的难了,这几年休养生息好不容易缓过气,前一阵又在北海手里葬送了诸侯贵族的青年俊才,堪称流年不利。

    乱世虽出英雄,可诸多离家后再也未归的子弟却是壮烈故事下的白骨,这些子弟可都是他们的亲朋后人。

    军队声势浩大,无数百姓前来送别亲人,这也是崇城出征的惯例了,孟尝看见了年迈的父亲孟熊,回归崇城以来,一直被软禁在驿馆里,没能和家人说说话,在征得亲军校尉拙守的同意后,孟尝拍马向着人群走来。

    孟熊是老战士了,放在整个亲军营都是能刷个脸熟的老前辈,他自己就是靠着军功做到了军侯,一份份军功,让他从黔首白身攒下一份家业娶妻生子,他知道战争的残酷,同样也知道只有战争才能让普通人快速获得向上的阶梯。对于孟尝虽有担心,也不至于儿女情长。

    “好小子,这才多久,乃翁的蒙皮铜甲就看不上了,居然穿上了侯爷亲军营的兽肩兜鍪,好小子,哈哈哈,真不愧是我儿子。”

    被孟熊牵着手的小妹孟瑜则伸着手想要一向疼爱自己的二哥抱抱。

    孟尝一直紧绷的神经在此时感受到了无比的放松。不论是哪一世,家人都是最温暖的港湾和羁绊,孟尝无视老爹对幼女的说教,一把抱起孟瑜,在小丫头咯咯笑的抗拒中香了一口。

    “哈哈哈,老爹,大哥和娘怎么没来?”

    孟熊很喜欢这种家族和睦的感觉,人老了,少了一分杀气,多了一分柔情,孟熊轻轻拍打着二儿子的背:“你娘身体入冬后一直不好,我就没让她来,你大哥年尾说了门亲事,亲家可是从朝歌城里出来的大商贾,为了不让亲家嫌弃,你大哥雪融之后就跟着商队去东鲁了。”

    “东夷叛乱,王子亲征,大哥去东鲁作甚?再说了,崇城这两年也不安生,家里没个壮力,要是有个什么事怎么办?”孟尝有些不爽大哥,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为了个女人去甚东鲁。他不一样,他出征是顶了家里征召令的,他不来,老爹和大哥就要来。

    孟熊狠狠敲了一下孟尝的头:“乃翁没老,尚能啃骨食髓,好男儿志在四方,现在我还壮实得很,你们两兄弟不去建功立业,守着我作甚?”

    “再说了,东鲁打仗才有赚头,去东鲁可比你征北海安全多了,你多担心你自己吧。”

    孟尝没有多说,其实他心里也明白,自己终究沾了时代的光,两世为人下,在家里学文文有成,学武武威盛,大哥也很努力,只是在他的衬托下就显得很平凡了,比自己小四五岁的弟弟能把自己摁在地上揍,心中一直憋着一口气,逮着贵人赏识,能有机会出去见见世面,自然不愿意看着弟弟建功立业,自己在家里做一个平凡的农夫。

    孟尝也想过教大哥一些后世的本事,不论是经商,还是文章,自己多多少少还是有些笔墨的,但他小看了人性。

    他越是教,他大哥越不开心,他越是想让他大哥做什么,大哥就越是反过来做,后面他就不挣扎了,这反而缓和了和大哥之间的关系。

    孟尝从怀里拿出一包崇侯补偿给他的金豆,递给了孟熊:“儿在外,吃住皆为崇侯奉养,些许外财不多,老爹你拿回家,给小瑜提前置办点嫁妆,也给娘补补身子。”

    布包里散落着一颗颗颜色暗淡的金块,孟熊从里面捡出一半揣进兜里,然后推回了另外一半。

    “家中有旱,收成不好,我只取一半,你现在也是军侯了,正是花钱的时候,出手莫要小气,对下该给就给,这都是能救命的兄弟。对上也要多多打点,不要吝啬。”

    “行了,军阵走远了,快去吧,跟着崇侯奋勇杀敌,等你回来乃翁给你猎鹿庆祝。”

    周围士卒已经告别完了,纷纷回马入阵,孟尝只得放下孟瑜,给老爹重重一个怀抱,然后翻身上马也回了队列。

    孟熊看着远去的背影,捂住孟瑜的眼睛,快速的擦着眼角:“臭小子,平安啊!”

    刚说完,孟熊已经牵起了女儿的手得意的嚷嚷着:“嘿,孟老三,你儿子给你留啥东西没?啥?才几枚刀币?这不行啊,你儿子孟竹大我家尝儿四岁,我好尝儿可都军侯了啊。”

    “滚球,你个熊瞎子,你儿子本事,关你球事,你混了一辈子不也才混个军侯吗?你儿子比你强多了。”

    “嘿,乃翁高兴,这说明乃翁种好。”

    “熊瞎子,你叫谁乃翁?”

    “叫你乃翁。”

    “……”

    “特酿的,乃翁今天揍死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