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詹侍帮一路醉过大海。

    船小,他的舱室更小,而船长禁止他上甲板。船在脚下颠簸不休,令他的胃阵阵翻腾,那些勉强咽下去的恶劣食物,等吐出来就更糟糕了。

    说到底,有稀酒(参水的酒)买醉,他要咸牛肉、硬玉米和爬满蠕虫的老馒头来做什么?这酒酸透了,但十分强劲,有时他会把它也给吐出来,但吐出来之后灌下去更多。

    “世界是酒做的。”

    他在漆黑的舱房中呢喃,钱鄯善的狱卒讨厌酒鬼,但狱卒的意见如今又有谁在乎?

    死了,被他害死了,一把砍刀穿下腹啊,大人,一刀就要了你的命。

    早知道我该勤练大砍刀,那样的话,我蛮可以把砍刀放在你那根短小的命根子上,你这该死的混球,让我渡过痛不欲生的监牢时光。

    甲板下面,昼夜不分,詹侍帮靠送饭小厮的来回记录日子,但食物他基本没碰,那孩子总会带来刷子和桶,为他清理房间。

    “是天京城产的葡萄酿酒吗?”

    詹侍帮一边拧开酒袋塞子,一边问,

    “它让我想起了某条倭人,有趣的家伙,可惜被某伏特人压扁了。”

    酒袋的小口流出酒水,詹侍帮用嘴接住,醉生梦死,时间,这位冷酷的审判者,无情地把若干信仰和神明尘封在记忆深处,孤立在人迹罕至的小神殿中,任它们在焚毁的建筑中灰飞烟灭,最终他又仁慈地把这些信徒带给了太平天国的王,导致他的追随者和资助者遍及整个大陆。

    听我倾述吧,我亲爱的血妹,你已经很久没有和我对话了,是否因为我已经有了妻子?算了,也许你只是不像和撒坦红龙为伍,也许吧……

    我的妻子啊,羊雨庭,你可知道,我将战火燃烧至富饶的江河诸城,我纵容我的士兵烧杀抢掠,以人肉为粮,但我到底还是一个王侯的走狗,而这个王侯明明拥有精兵强将,却要让我用一群凶恶兵匪去和各路诸侯消耗,生灵涂炭,喔对啊,我的确消耗了他们的力量,只要天京城的新军们倾巢而出,便能横扫四方……但,那都和我没有关系了,我如今名义死了,唐王洪思源没放在心上,只有我的妻子……

    詹侍帮的妻子想他呢,可詹侍帮要保证她的安全,现在要刺杀他的人一抓一大把,只有跟金枪侠去硝石岛避难为好。

    送饭小厮没回话,他很丑,但好歹比一道伤疤从眼睛直贯下巴的詹侍帮好看。

    “我冒犯你了吗?”

    男孩擦地板时,詹侍帮追问,

    “有人下令别跟我说话?是不是哪个当兵的骗过你娘啊?”

    男孩依旧无话可说。

    “目的地是哪里?至少告诉我这个吧。”

    金枪侠提到海上的某个自由贸易港口,但没说去哪一个。

    “崇明港?臭水湾?怪兽岛?”

    詹侍帮宁可去北方,去找倭人们,去孤塔要塞当个将军,镇守在那里,抵御妖魔入侵太平天国。

    然而,真田广野亲王已一命呜呼,他的脑袋被清帝国雷霆大臣的钢甲铁拳捣成一团肉酱。

    没有倭人王的煽动,金枪侠还会不会冒险?他多半会用铁链锁住我,交回我亲爱的对手赖汉英手中,也许去边疆更安全,边防军领袖曾说边防守军需要我詹侍帮这样的人才,已是行将就木,接任司令的多半是捻军头子,那清帝国的大帝安格玛不会忘记当初是谁送他回极北之地的,再说,我真的愿意在那里度过余生?跟小偷、杀人犯一起就着咸菜喝稀粥么?在爱新觉罗魔兽军团“照顾”下,这个“余生”还注定不会长久。

    送饭小厮沾湿刷子,用力地擦。

    “你去过崇明港的青楼没?”

    詹侍帮询问,

    “娼妓是不是都上那儿去了?”

    詹侍帮忘了在英语里妓女该怎么说,读“祸儿”,临时来想已然迟了,那男孩把刷子扔进桶,匆匆离开。

    红酒让詹侍帮迟钝,还在初中学习时,他就学会了不下多少外国语,不过,硝石岛自由贸易城邦所操的太平界英语……从某种意义上讲,已不是一种语言,而是九种区别很大的方言,拉丁化的九种英文方言,詹侍帮固然可以跟人交流,能勉强弄明白外国人的话,但如果去了崇明港,能做的只有诅咒诸神、玩狂杀牌和叫人上酒这三桩事——这还得感谢一位曾效力于康王汪走洋的佣兵。

    去崇明岛别的不说,至少那里讲的是通用语,跟中原的食物和生活习惯相仿,方言里也有不少拉美西班牙人的遗产,但语言好歹听得懂,崇明岛,是的,才是我该去的地方,他爬上硬板床时,紧抓住这个念头,好像小孩子抓着玩具不放。

    对伟大的红武伯詹侍帮来说,入睡从不是件容易事,而在这条船上,他几乎就没睡过,只是时不时饮酒过度,能迷糊一阵,这样至少有个好处,就是他不再做梦了,他的短短一生中已做过太多迷梦:关于爱、关于正义、关于友谊、关于荣耀,当然,还梦见自己长高。詹侍帮现在明白,这些都是彻头彻尾的幻想,他只想知道酒水上哪儿去了。

    “酒水还能上哪儿去?”

    这是狱卒的回答,守卫的遗言,也导致了守卫的死,砍刀响,倒在血泊中,红武伯詹侍帮记得的下一件事就是在黑暗中一瘸一拐地跟着金枪侠前进,之前他肯定独力爬下了天梯,通过那二百三十只铁环,下到闷燃的龙头铁火盆放出橙光的房间,但他什么也不记得了,他只记得火枪响和敌人失禁的恶臭,即便是死,这些人也能想法子恶心我。

    金枪侠送他出了隧道,但他们没再说一句话,直到青衫河边,詹侍帮曾在这里大获全胜,回报却是失去善良,詹侍帮转向金骷髅:

    “我杀了不少人。”

    语调像是在说:我扭到脚指头。

    金枪侠除了那金骷髅,打扮得像个乞丐帮兄弟,穿一袭虫蛀的棕色粗布长袍,用兜帽遮掩住光滑的骨骼脸和圆圆的光头。

    “你不该接受领兵打战的差事。”

    金枪侠语带责难,詹侍帮该把钱鄯善一并杀掉,手上多沾点血算得了什么?他不知自己为何没拔出魂器下手,但肯定不是由于感激,钱鄯善虽从刽子手刀下饶了他一命,却并非出于自愿,而是受局势所迫,大黑鸡……不,我不要再想起土鸡白嫖军。

    “太平天国的诸侯大都是狠人,你残暴一点又如何,那是应该的。”

    詹侍帮同意,于是他又拿了一袋酒,像吸女人前面一样贪婪地吸它,酸红酒溢下下巴,浸透了他入狱以来一直穿着的肮脏外套,地板在脚下晃荡,他想起身,床板却立起来,把他狠狠地甩到隔板上。

    这要么是一场风暴,他意识到,要么就是我烂醉如泥了,他把喝下去的酒全吐了出来,躺了一会儿,思考船会不会沉,是你干的好事吗,唐王殿下?难道天父也封你做他的宰相啦?

    “这是屠生的代价!”

    他对外面呼啸的狂风说。要送饭小厮、船长连同其他所有人为他陪葬似乎不太公平,可诸神什么时候公平过?世界晃啊晃,黑暗最终吞没了他。

    当他醒来时,脑袋像要裂开,船正在慵懒地打转,船长跑来宣布到港了,詹侍帮要他安静,某位高大的光头水手用一条胳膊把他夹住,不顾他虚弱地踢打挣扎,将他一路带到储藏室,空酒桶正在那里等他,一个硕大的桶,即便对詹侍帮而言也嫌太局促,詹侍帮在挣扎中尿了裤子,但他的抗议不起作用。

    他被头下脚上地塞进桶里,膝盖贴耳朵,鼻子的伤处奇痒难忍,但他的双手被卡得死死的,完全挠不到,这是我这种人乘的轿子,他们钉上桶盖时,他心想,接着他被举了起来,有人叫嚷着什么,酒桶每跟什么东西碰撞一次,他的脑袋就会磕上桶底一次,世界不停地转,酒桶不住地滚,最终一阵陡然的剧震让桶子停下,也令他想要尖叫,另一个桶重重地堆上来,他咬到舌头。

    这是詹侍帮这辈子最长的旅程,虽然实际花费时间可能还不到半小时,他被举起放下,滚滚停停,颠来倒去,又继续滚,透过桶板,他听见外面人声鼎沸,有匹马在身边嘶叫,他受伤的腿逐渐撑不住了,到最后腿痛令他暂时忘却了脑袋的轰鸣。

    出桶跟进桶一样突然,之前他刚被滚撞得七荤八素。桶外的人操的是他听不懂的语言,有人拿东西敲,几下就把桶盖砸开,光线和清冷的空气一道涌入,詹侍帮贪婪地吮吸着它们,他试图站起来,却只是撞翻了桶,摔到硬邦邦的泥地上。

    他面前站着一位留黄色八字胡的特大号胖子,胖子手握一根木槌和一把铁凿,睡袍宽大得足以做顶比行军打仗的帐篷,袍子腰带松开来,露出肥大的白肚皮和一对下垂的**,犹如两袋粗糙黄毛包裹的牛脂,这人让詹侍帮不由自主地联想到被暗流冲刷到地下城洞穴里的恶灵白龙尸体。

    胖子微笑着低头看他。

    “一个落魄的战士。”

    胖子用汉话通用语宣布。